昨天(2日)下午,沈先生的车停在海淀区锦秀家园5号楼旁,前挡风玻璃已经被砸裂,这点燃了小区部分业主因地下停车费涨价而积聚的怒火。他们围在车旁观看,并开会选出代表,要和开发商就地下停车费一事交涉。业主和开发商之间频频发生的地下停车费纠纷,也引起法律界人士的关注。今天上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于德华律师向北京市发改委发出建议书,他认为小区地下停车位处于相对垄断地位,应由发改委制定国家指导价。
因地下停车费发生纠纷,业主汽车被砸。
380元涨到700元涨到何时才是头 “去年4月份前,我们小区的地下停车费是每个月380元,后来对车位进行了改造,加了铁架子,每月涨到了550元,我也认了。没想到现在又涨到了每月700元,每几个月就涨一次,涨到什么时候才是头?”沈先生提起地下停车费涨价一事,就觉得气愤。他站在被砸坏的车旁,向业主们解释说:“实在没办法了,我才用车把门给堵了。然后片警给我打电话,我也意识到堵门的方式不对,会影响其他业主的出入,就把车挪开了。
但是,2月27日我发现车玻璃被砸了,我报警后去查看监控录像,结果物业说那几个摄像头正好坏了。”
其实,利用堵门的方式来表达对涨价不满情绪的并非沈先生一人。2月25日,一些业主把十余辆车横在门外,堵住了小区东门通往地下停车库的路。
“今天敢砸车,明天就敢砸人。”部分业主对沈先生的遭遇感到担忧,他们怕这样的事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于是,他们呼吁业主们团结起来,就地下停车费涨价一事,和开发商进行交涉。
地下停车费纷争不断业主成为最大受害者 因地下停车费收费过高而引发的纷争,年年有年年多。某小区的业主张先生有着和沈先生一样的遭遇,他因不满开发商单方制定过高的停车收费标准,拒绝交费。在保安阻拦他开车进入地下车库后,他把车停在车库入口。第二天早上起来,他发现车辆被推移原位1米多远,车身有多处划伤。警察来到现场后,保安队长声称因车库入口被堵,保安已经撤岗,不知道是谁把车划伤的。
在另一小区里,业主因不满每月600元的停车收费,要求开发商拿出发改委批准了的收费文件。但开发商说,发改委的文件里只有每小时两元的,要是按每小时两元交,你不是更亏吗?
锦秀家园业委会主任说,他因为提示大家慎买地下车位,险些成为被告。对开发商再度提高地下停车费一事,业委会主任表示不同意,他呼吁业主们不要按新标准交费。“旁边的小区地下车位是每月400元,我们这边别说700元了,就是550元都太高了。”业委会主任说。
记者前往现场,就地下停车费争议一事,要求采访开发商负责此事人员时,对方未接受采访。
新闻延伸1
地下车库该归谁所有
建设部门表示,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应计入公用建筑空间。而地下车库未公摊,成为开发商们拥有地下车库所有权的尚方宝剑。开发商们认为,地下车库是我投资建的,又没有分摊到公用面积中,当然归我所有。
美丽园小区就小区配套设施所有权的问题,发出《美丽园追本溯源问物业用房为谁所属》一文,要求有关部门释法。该文中表示,被分摊与否并不是确定配套公共设施建筑权属的必然依据,分摊只是房产测绘和计价的依据。像物业用房和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在建设时是政府强制要求的,建设目的是为所有业主服务,显然,私产没有这样的性质。
中消协律师团律师邱宝昌认为,不管是地上停车位,还是地下停车位,从规划到建设,到权益的分配,一条主线索是服务于业主,所以产权就应当归业主,而不应当归开发企业。从另一个角度说,小区的土地使用费已由全体业主分摊,而没有土地权的地下车库是不能单独归开发商的。对于开发商口口声声“产权车位并未经业主分摊”的说法,邱宝昌并不支持,他认为开发商其实在卖房时,早已把所有建设成本都算入销售价格。
新闻延伸2
地下车库是否应强制定价
市发改委收费处针对一名业主的疑问回复说,发改委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停车管理服务费标准为全市统一规定,不针对某一个居住区制定具体价格。根据目前规定,居住区配建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设施,计时停车收费标准为小型车每半小时不高于1元,按月或按年租用停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发改委还表示,如果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可以在小区办的指导下成立业委会,通过业委会与停车场经营企业协商具体价格。
“从全北京来看,停车位好像很多,不是垄断行业。但是具体到各小区来看,停车位其实是相对垄断的。在地下车位的定价问题上,开发商完全处于垄断地位,根本不存在市场价格协商的可能,业主在这个问题上完全处于被动接受的境地。如果不接受,车又往哪停呢,总不能扔到马路上天天被贴罚单吧?”京都律师事务所的于德华律师说。
针对锦秀家园地下停车费涨价一事,于德华表示,一年内两次涨价,这能是市场行为吗?有关部门是否应当出面解决一下呢?而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的最好办法,就是制定地下停车位的国家指导价格。
于德华说,发改委曾经做过相关工作,并且委托中介机构对北京的100个居住小区地下停车服务成本进行调查,并希望根据调查结果,进一步明确小区物业的服务、收费与责任,制定出相应的价格管理办法,然后组织听证会进行价格听证。但是直至目前,地下车位收费问题产生纠纷后仍然无章可循,开发商还在利用垄断地位肆意涨价。于德华向发改委发出《对地下停车位应制定国家指导价格的建议书》,他建议发改委制定出国家指导价格,这有利于平息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记者杨昌平文并摄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