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柳州3月3日电(记者周潇男)3月1日,柳州市出台了《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加强市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发出后,一时间街头巷尾、网络上到处都是关于柳州禁行电动车的话题。
柳州自全面“禁摩”以后,电动车大幅增加,越来越多的人以电动车代步。目前,柳州市的电动车保有量在15万辆以上。
不少电动车一族对这个通告表示质疑,有的认为这个通告划定的禁行区域太广,不切合实际,没有考虑电动车主的利益。有的市民认为,这个通告不够人性化。
电动车族刘先生表示,目前,有的市民还无法在家门口附近就能乘坐公交车,有的地方虽然有车,但发车的间隔时间太长,乘坐不方便。在现有公共交通设施尚不发达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就单方面地作出这种硬性规定,禁止电动车进市区,这没有到考虑方便市民出行的需要。
家住革新市民孙女士说,其住处到最近的公交车站,走路需10分钟。不给骑电动车,上班都成问题。一位姓李的先生表示,如果不骑电动车,只能坐公交车上班,中途还需转车,十分麻烦,而且迟到的可能性极大。
在论坛上,网民也提出不同意见。一位网民认为,电动车不符合标准不是老百姓的错,更不能让老百姓买单。交通秩序不规范不单单是电动车造成的,汽车过度的发展是交通压力的主因。如果不加大限制汽车过度发展速度,交通压力会越来越大,汽车、电动车都要有所限制的发展,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素质,以缓解交通的压力。
一位网民指出,电动车是老百姓代步工具,是自行车的改进。造成交通事故多的应该是汽车,难道汽车也要禁吗?
有网民建议,电动车性价比好,最难得的是环保,不应硬性地禁止行驶,可借鉴摩托车的管理方式,给电动车上牌。
此间交警指出:“近几年来,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日益增多。驾驶电动车的人一般交通意识较低。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是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超载的比较多。”交警还指出,电动自行车轮胎窄、车身轻、刹车装置简易,遇到紧急情况时不好刹车。同时电动车噪音小、速度快、路人和车辆事先不好防范,因而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以该市城中区为例,“禁摩”后该镇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大减少,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却迅速上升,成为影响该镇道路交通安全的一个主要诱因。去年,该辖区内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2716起,其中,涉及电动车的有746起,占27.5%。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等一些城市允许电动车上路,但对电动车采取发牌管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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