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岩雪
本报讯昨日,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和企业,合理向民营成品油企业供油,合理确定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用油价格,严禁民营企业擅自提高成品油价格,同时要加快民营成品油企业重组进程。
《通知》指出,要合理确定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用油价格。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对民营批发企业供应的成品油价格,由双方在按国家规定确定的实际零售价格基础上倒扣5.5%-7.0%。此外,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供系统外零售加油站的成品油批发价格,继续执行国家规定的按实际零售价倒扣不低于4.5%的规定,合理定价。
《通知》提出,要加快民营成品油企业重组进程。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继续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成品油市场布局,采取收购、参股、联营等方式,加快推进对民营批发企业的重组工作。民营批发企业之间应依照公平、对等、协商的原则,实行重组联合,调整企业结构,提高服务水平和成品油经营集中度。
《通知》还对规范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合理向民营成品油企业供油做了明确规定。《通知》要求,所有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必须按照商务部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经营资格,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民营批发企业应当与零售加油站签订长期稳定的供油合同,并经由所属加油站和已签订合同的零售加油站向社会销售成品油。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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