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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负责人谈就业与社会保障

  本报北京3月9日讯 记者戴磊 王晓欣报道 今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招待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副部长孙宝树和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常务副部长李立国,就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六项措施促进就业

  有记者提到,当前就业总量不断增加,但很多地区仍存在就业难问题,该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田成平表示,本届政府五年来,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就业工作。这五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5100万人,年均超过1000万人。但中国当前的就业形势仍然严峻,主要是因为新增劳动力城乡加起来每年超过2000万人。

  田成平说,为了促进就业,我们今后将从六个方面来努力加强工作: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现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继续完善和落实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充满活力的、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机制;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通过给求职者提供完善的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推进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解决结构性就业的难题;加强失业调控,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当被问及这一体系的建设有哪些最新进展、又有哪些不足时,李学举表示,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宣布,我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他概括说,该体系是一个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以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灾害紧急救济制度、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制度相配套,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慈善事业相衔接这样一种制度。

  对我国社会救助体现的现状,李学举用了“三个基本”来概括:一是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二是困难群众生活最后一道保障网基本编织成形;三是困难群众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对于该体制现存的问题,他表示,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的时间不长,且存在着城乡和区域不平衡的问题。下一步要继续完善和加强,一是抓好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完善和衔接,让社会救助的各项制度能够发挥整体的效益;二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救助水平也应逐渐提高;三是要加强规范和管理,让社会救助工作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公正,使社会救助真正惠及到困难群众身上。

  农民工户籍改革措施正在调研

  三位农民工人大代表的出现引发了人们对农民工户籍和社保问题的关注。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而言,有两方面需求十分迫切:一是作为劳动者,应当享受到和城镇就业的工人平等的工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各方面的待遇;二是进城之后,要融入城市的生活、成为新市民,农民工还有政治权利、子女教育、看病等一系列要求。

  田成平表示,对农民工面临的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农民工的各项权益得到保证。至于户籍制度,确是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一道门槛,有关方面正在进行调查研究,将提出逐步解决该问题的方案。

  养老保险跨省市转移办法或年内出台

  对于一些代表委员提出的社保卡全国联网问题,田成平说,我国的社保制度尚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比如养老保险,要实行省级统筹,不能再由各市、县各自进行统筹。他表示,相关时间表已经出炉:要在2008年、2009年两年里,在全国各省实现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养老保险关系在本省内就可实现接续和转移,即在本省内实现“一卡通”。其次,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要实现跨省市人员流动的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现在劳动社会保障部正在进行调研,预计成熟的办法会在年内出台。

  《劳动合同法》重在贯彻执行

  对于社会上一些质疑《劳动合同法》“超前”的声音,孙宝树强调,目前《劳动合同法》实施不足三个月,不存在修改的问题,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

  他表示,《劳动合同法》全面总结了我国20多年关于实施劳动合同方面的实践经验,有着坚实的实践基础。其立法目的是要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平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在贯彻《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中有一些不同的意见、不同的看法。”孙宝树说,“主要是三方面:第一,认为《劳动合同法》当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导致用工机制的僵化;第二,认为实施这部法律会大幅度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使企业无法维持正常经营;第三,认为实施这部法律会影响投资环境和就业。”

  孙宝树说,这几种认识都是对《劳动合同法》没有全面理解,或者是理解片面、理解不正确造成的。

  他说,实际在许多国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恰恰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为了用工能进能出,《劳动合同法》当中也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而和《劳动法》相比,这部法律放宽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所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企业贯彻《劳动合同法》也不会导致用工机制的僵化。他还认为,如果能够很好地贯彻《劳动合同法》,也可以促进企业对员工的凝聚力和职工对企业的向心力。

  他强调,《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不仅涉及到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涉及到用人单位、劳动者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利益格局的调整。当前形势下,贯彻实施该法律还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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