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08年3月10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请谨慎。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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