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233号文核准。
根据《2008年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人民币20亿元,发行价格每张100元,采取网上向网上发行日前1个交易日(以下简称“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并且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以下简称“原股东”)优先配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08年3月13日结束。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情况如下: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认购数量为0.067691亿元人民币,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0.34%。
2、网上发行
网上一般公众投资者的认购数量为2亿元人民币,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10%。
3、网下发行
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数量为17.932309亿元人民币,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89.66%。
特此公告。
发行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0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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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