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朱宇
当选为新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的海航集团董事长陈峰日前表示,国内的航空运输企业目前上缴的税费与国外航空公司相比有较大差别,高额税收政策给国内航空公司造成了沉重的资金压力和过高的营运成本,国内航空公司难以与国外航空公司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在竞争中长期处于劣势。
他认为,目前,国内航空公司在规模、产品、管理水平上与外航相比尚存在差距,若再承担过重的税负,会使国内航空公司缺乏发展后劲。
进口环节税费负担重
陈峰认为目前航空运输企业的税费负担重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航空器材的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二是租机预提所得税,三是航油价格及进口税费。
陈峰介绍,我国对进口飞机的关税和增值税叠加为5.04%?22.85%,其中空载25吨以上的飞机(干线飞机)两税合计为5.04%,空载25吨以下的飞机(支线飞机)两税合计为22.85%,这使国内航空公司引进支线飞机的成本居高不下,严重阻碍了支线航空市场的开发。此外,对飞机、发动机及航空器材的境外送修业务也被视同进口,重复征收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而国外对进口飞机、发动机及航空器材基本都是零关税。
目前我国对进口飞机租赁的预提所得税为租金额的7%?10%。税法规定,在国内航空公司对外还本付息或交付租金时,这笔税款应由外国租赁公司负担。但目前此类租赁业务的国际惯例是,协议中所涉及的租赁价格一般均为借款方包税价,所以这部分预提所得税实际上是由国内航空公司负担。
另外,陈峰还认为目前国内航油的市场价格仍处于较高水平,国内航空公司经营成本不断加大,航油进口环节的关税及增值税也有下降的空间。
期盼减负政策出台
陈峰建议,应出台一系列适应国际化、市场化需要的公平税负政策,适当减轻国内航空公司的负担,提高国内航空公司的竞争力。
首先,为鼓励航空企业进入支线航空市场,建议国家应考虑降低支线飞机、航材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对于购买的国产支线飞机则应减免航材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其次,降低飞机、发动机及航空器材的境外送修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第三是改变租赁业务预提所得税的计征方法。目前,欧美发达国家对于租赁业务收入大都实行免税政策,而我国不仅采用预提税的方式征税且税率偏高,这进一步加大了国内航空公司的运营成本,建议国家考虑免征或改变目前租赁业务预提所得税的计征方式和税率。
此外,陈峰还建议国家降低航油的关税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并鼓励国内航空公司使用进口航油。陈峰称,国内航空公司航油成本支出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一般都在25%?35%左右,是主要的成本支出项目,而国外航空公司的航油成本一般只占总成本的8%?12%,建议国家降低航油的关税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从航油综合采购成本环节降低航油的销售价格。
陈峰还建议国家扩大设立保税油库的机场范围,使更多国际航线受惠;另外,从国内资源约束的角度出发,国家可考虑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国内航空公司使用进口航油,增加燃油供应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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