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经核查公司现说明如下:
2008年3月18日晚新华社对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得到国务院正式批复进行了报道,2008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刊登文章《OTC落户滨海引发中小企业融资新期待》也对此进行了报道。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津滨海新区申请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域近年来已被相关媒体多次报道,近日相关媒体报道滨海新区获批试点是我国振兴经济的一项重大举措,但目前由于该项配套改革试验方案具体内容尚未公开披露,公司也未得知相关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我公司无法判断该改革方案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即使将来该方案被披露并被实施后,上市公司是否因此受益、以及受益多少也会因行业、地域等因素的差异而呈现不同的结果。
特此,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截至目前,本公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天津
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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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