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宋文明黄清燕每日经济新闻
联合证券研究所总裁吴寿康昨日表示,《征求意见稿》的公布,对创业型企业而言将形成重大利好,但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关键看券商投资承销能力
“对于希望上创业板的公司而言,中小型券商将是他们比较好的选择。
”吴寿康表示,由于创业型企业一般规模较小,大券商可能会考虑到帮助创业型企业亮相创业板的酬金相对较低,市盈率比较低,对相应券商在树立品牌方面也没有太多帮助,其对创业板的兴趣不会很大。而一些定位为中小企业的券商,则会为创业型企业“量体裁衣”,提供一些针对性的服务,比较符合创业板企业的要求。
有消息称,证监会正考虑在创业板运行单独体制,放行保荐人签单数量,这也造成了近期部分券商不惜成本争夺保荐代表人的情况。吴寿康表示,中小券商在保荐人资源不够充足、投资者队伍的整体素质不够强等“软硬件”差距有望被进一步拉大。
“不是企业选择券商,而是券商选择企业。”
国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金岩石认为,具备投资和承销能力的中小型券商是创业板企业的较好选择,但目前有此类资质的内地券商却不到十家。
国内创业板更有吸引力
吴寿康建议,有意上创业板的公司尽量选择在国内上市。一方面,境外上市在信息披露、交易成本等方面的费用要比国内上市高出一大截;另一方面,多数创业型企业的业务集中在国内,其国内上市将有助于企业树立企业形象,无形中会起到帮助企业进行品牌传播的效果,而在国外上市,难得对中小企业有此类“附加”效应。
上市前摈弃不良习气
据介绍,虽然创业板降低了对企业资金和利润方面的门槛,但是准入的标准对现有的很多企业而言还是比较高,上市对企业来说可谓有利有弊。一旦上市,企业将进入更为透明、法制的环境中,如果企业自身不够规范,上市对于这类企业来说将有非常大的风险。例如国内很多创业型企业经常中存在的关联交易,是主管单位比较忌讳的,相关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前,须摈弃一些不良习气,做到严格遵守会计准则。
应突出主营业务收入
由于交易门槛降低,预计会出现众多创业型企业争上创业板的情况,主营业务突出的企业将会在上市过程中占优。因此,企业经营方面,应明确主业,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剥离与主业不配套的业务。上市前,企业还应建立明晰的财务制度、留住核心人才、打通所在细分市场的各种渠道。有条件的企业还应调整股权结构,适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理顺公司管理架构。
数据
券商
根据Wind资讯统计,国信证券去年承销了13家小盘新股,筹资金额为58.7亿元,对应的承销收入约为3个亿,而平安证券承销了10家小盘新股,筹资金额为35.8亿元,取得约1.6亿元的承销收入,广发证券承销了9家小盘股,筹资金额为32.58亿元,取得约为1.7亿元的承销收入。
保荐人
据悉,截至目前,行业内共计939名合格保荐人,分布在66家保荐机构。现下保荐人的“身价”一年在100万~200万元左右,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券商几乎无利可图。“中小券商选择创业板的原因无非是可以跟企业股东站在同一条战线上。未来成长性是他们最为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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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