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新华社
中国证监会24日宣布,已于近期收到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同意设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这意味着目前处于暂停状态的非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介绍,新设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将负责拟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规则、实施细则,并审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活动。
早在2005年,为防止非上市公司一哄而上、滥发证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证监会除继续正常受理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申请外,暂不受理其他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各级工商登记机关也暂不受理相应的登记注册申请。
因此,目前监管部门尚未受理相关申请。据了解,下一步,新成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将积极推动出台统一的有关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发行及监管规定,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切实纳入法制轨道。
除股票发行外,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还将负责核准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拟定公开发行不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则、实施细则并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这个新部门还将负责非法发行证券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认定、查处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等。
名词解释
根据有关规定,向特定或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其中,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称为上市公司;符合公开发行条件、但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