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3月25日电(记者朱华颖)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25日公布《立法会选举活动建议指引》,并决定从即日起进行为期30天的公开咨询。
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彭键基表示,2008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将于9月举行,就有关选举活动发出指引的目的是,要按照公平及平等原则为选举活动制订行为守则,并说明候选人应如何遵守有关选举法例,避免因不慎而触犯有关法例。
据介绍,此次选举建议指引的主要修订之处包括:将手机短信纳入规管拉票信息的指引之内,重点列明进行票站调查的传媒和机构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采取额外措施以加强对票站调查的管制等。
彭键基表示,《立法会选举活动建议指引》的公开咨询期从3月25日至4月23日,4月10日还将举行公开咨询大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将参考咨询意见对指引作出最终定案。
立法会是香港特区的立法机关,除第一届任期为2年外,立法会议员每届任期4年。第四届立法会选举将于2008年9月7日举行,届时将选出60名议员。
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是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成立的独立、非政治性法定组织,其职能包括:为香港所有公开选举作出安排,监管选举并规管选举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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