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日,本所复核委员会召开2008年第一次会议,对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复核申请事项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审核工作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程序公正,操作规范;上市委员会对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审核意见适当;终止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应予维持。
    本所根据复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维持2007年12月5日作出的终止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四月一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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