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国家民航局官方网站消息称,国家民航局派出的工作组正在对东航云南分公司航班返航原因进行详细调查。根据国家民航局的要求,民航云南监管办已封存了所有返航航班资料、目的地机场天气实况以及相关飞行数据。国家民航局负责人表示,如发现故意延误航班等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将责成有关方面视情依法依纪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东航方面4月5日发表声明称,东航正在对3月31日18个航班返航的原因进行调查,如证实确因人为因素故意返航,东航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中新社发鲁谷 摄
沸沸扬扬的东航航班集体返航事件终于有了新的进展:4月7日,
东方航空公司首次承认部分返航航班存在人为因素,并向旅客致歉。
3月31日,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执飞云南省内的18个航班全部集体返航;4月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又有多个航班返航。航班集体返航事件,给广大旅客带来诸多不便,造成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可是,对于这一事件,东航公司最初的态度却颇为暧昧,仅以“天气原因”告示公众,在媒体和公众的一再质问下,终于有了4月7日的最新表态。
其实,对东航公司而言,航班集体返航事件已经演变成为一场公共信任的危机。应该说,任何一个地区或单位,都不愿意发生这样影响恶劣的事件,更不愿意让人去传播这类信息。面对这种事件,不少地方和单位的第一反应是,能捂就捂、避重就轻,这种心态比较普遍。然而,对负面事件“捂”的结果,常常是造成更大的被动,带来了更大的“负面影响”。
在一个信息化的时代,任何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都不会以当事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东方航空公司对于返航事件的含糊其辞,就遭到了公众的普遍质疑,最终把自己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试想,如果航空公司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就诚恳、及时地向乘客和公众致歉,至少,社会的反响会平和一些。
目前,东航云南分公司的两位负责人已被停职,东航公司表示,受影响的旅客可以获得补偿。东航为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的做法值得肯定,但东航事件还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比如,作为一个直接涉及公共利益的企业,如何更妥善地处理“危机事件”,如何建立完善的管理模式和规章制度,特别是如何在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这恐怕都是需要认真面对的。
据报道,返航飞行员不满航空公司所给的待遇,才是这起“返航”事件的实质性原因。飞行员作为利益的一方,有权主张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权应该得到支持。但利益诉求的表达,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而不是牺牲公众利益来达到个人目的。用如此极端的手段,以损害他人为代价来“要挟”公司,这既不符合职业道德,也与法律的精神背道而驰。
此次东航事件,将本属于企业内部的劳资冲突,酿成了一场公共事件。这也提醒我们,在《劳动合同法》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在员工权利意识逐渐增强的背景下,企业要高度重视职工的利益诉求,合理的,就应该及时解决;不合理的,也应该讲清道理,做好思想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和谐共赢的局面,才能更好地保证公共利益不受侵犯。
人们期待返航事件的解决,能够成为提升东航管理水平、提高竞争力的新起点;期待更多的企业和员工能够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顾兆农雷鹭红)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