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4月9日电(记者褚晓亮)修学分是在校大学生一直沿用的成绩测评办法,今后,吉林省的省直机关公务员也将像在校大学生一样修学分了。近日,吉林省人事厅出台了《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务员脱产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省直机关副处长、正处级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都要参加学分考核,学分成绩直接与公务员的评优、任职、晋升挂钩。
按照办法规定,省直机关公务员一般每年应参加不少于12天的脱产培训,累计考评应达到72学分以上。培训学习时间按学时计算,每天6学时,每学时1学分。5年累计达到或超过360学分,或各年度累计学分均达到或超过72学分的,视为完成了脱产培训任务。计算学分的脱产培训范围主要包括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在党校(行政学院)进行的脱产培训、在职进修学习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及本部门组织的系统脱产培训等,此外还包括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境(域)外考察培训。各部门要在每年年底对本单位全体公务员脱产学习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公务员所修学分将成为评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未完成规定培训任务的,年度考核一般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原则上不得任职、晋升。确因特殊情况在任职、晋升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要在任职、晋升后一年内补训。各部门要在每年年底对本单位全体公务员脱产学习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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