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4月10日电(记者朱薇)记者从重庆市人口计生委获悉,从今年4月起,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扶助对象将不再因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而按不同标准领取扶助金,重庆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将实现城乡统一标准。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重庆于2007年10月正式启动此项制度的试点工作,13829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已领取特别扶助金1896万元。
重庆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潘晓阳介绍说,从今年4月起,重庆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并实行城乡统一标准。如将原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200元和2640元两个标准,整合为每人每年3120元;将原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2280元、2040元等3个标准,整合为每人每年2760元等。标准提高和城乡统一后,2008年重庆此项财政将新增投入37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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