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忻尚伦
违规交易处罚力度逐渐加力。证监会网站昨日公布《行政处罚委员会组成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已于2月29日施行。
《办法》对原来的行政处罚委员会职责作出一些调整。其明确规定,由行政处罚委员制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认定规则,并拟订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意见。
同时,行政处罚委员会的职责还包括,审理稽查部门移交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主持听证,必要时对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函。
行政处罚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和若干副主任委员、委员。其中,委员由证监会的工作人员和证券、期货交易所等其他机构的专家组成。《办法》规定,行政处罚委员会实行“主审-合议”的案件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由一名委员主审,两名委员合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办法》提出,行政处罚委员会可以聘请专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相关人士透露,今年年初,证监会已经聘请了首批30位专家担任行政处罚咨询的“智囊”。据了解,上述专家由有关单位推荐或从业界遴选,来自立法部门、司法部门、高等院校、行业自律组织及证券期货行业等。
可查资料显示,行政处罚委员会成立于2006年12月20日,由证监会借鉴发达国家“行政法官”制度而设立。成立后,该委员会查办了“周建明操纵证券市场案”、“
安信信托虚增投资收益案”、“天山水泥副总经理陈建良内幕交易案”、“金迪期货挪用客户保证金案”等多起案件,并对当事人给予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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