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T东源的积极催收下,公司于2008年4月9日收到南充市宏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南充上中坝嘉陵江大桥项目及格兰春天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权益转让款本金人民币300万元。
同时,南充宏凌还致函公司,单方面承诺了偿付方案,并提出除继续向公司提供南充文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作为担保外,另外提供其他资产作抵偿债务的担保。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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