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国家统计局5月将拿出新的2007年全国城镇职工工资数???该统计将首次包括私营企业员工的工资数据,预计人均城镇职工工资水平会降低。原来,以往城镇职工工资数的统计是不包括私营企业员工的。
据报道,以往的数据主要来自于包括大型国有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省属单位也在统计范围)的职工,不包括个体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
平均工资是国家宏观调控和出台诸多政策的依据,当这些数据不够科学、不够全面的时候,很难保证出台政策和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以往统计包括的人群大多工资较高,而未包括的人群,工资偏低。不把城镇所有劳动者统计在内,只统计那些较高收入者,并把这些较高收入者的收入当做平均工资的依据,会使统计结果和实际状况脱节。
比如最低工资标准往往是和平均工资挂钩的,当平均工资偏高时,根据平均工资制定出来的最低工资标准往往会失准。再如社保,其缴费基数也是根据平均工资制定的,一般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若干比例为缴费基数。如果统计出来的平均工资过高,意味着低收入群体缴费可能会超过他们的承受能力。
国家统计局把私营企业员工的工资数据纳入统计范畴,是一种进步。不过,步子还可以迈得再大些,比如把那些个体户、小商小贩及自由职业者的收入也统计在内。一句话,只要是劳动者,就不应该被统计遗忘。只有这样,才能真实反映社会现实,才能使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更科学。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