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铭 蒋家华
自1998年民建中央提出《关于加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以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我国风险投资事业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创新是风险投资大发展的基础,而科技创新与进步又需要风险投资的支持,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建设离不开风险投资。
“我国风险投资的重点领域应当是高技术领域。”在日前召开的第十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中国风险投资之父”、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指出,在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的目的绝不仅仅是提供一种直接投资的工具,而是将其作为一种创新金融工具和创业活动的孵化器,使其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自主创新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
风险投资通过支持企业创业活动,可以促成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源的互动,从而带来新增就业,推进创新型经济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从全球的经验来看,在过去30年中,美国风险投资资本投入额仅占GDP的1%,但所创造的产出却占GDP的11%;在英国,受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销售额增长率、利润资产净值增长率、出口增长率均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科技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累计投资项目4592个,其中一半属于高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的出现为投融资体制改革注入了新活力,从根本上推动了高新技术发展。
在当前我国传统投融资体系缺乏对中小企业的制度安排这一大背景下,风险投资的发展弥补了当前金融制度的缺陷。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科技部部长万钢特别指出,以风险投资为核心的科技金融已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实施自主创新国家战略,风险投资在这个进程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央已从战略高度提出要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创业投资,《证券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所得税法》也相继作出修改,并出台了《物权法》等法律,发布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等。
尽管如此,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相关法律制度规范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亟待进一步完善,需要进一步健全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畅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加快设立创业板市场和柜台交易市场,采取措施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行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改变人才、技术、管理不相匹配的问题,以打造完整的PE、VC产业链。
今后十年被认为是我国风险投资“由弱到强”、飞速发展的“黄金十年”,需要以长远眼光和全球视野来正视我国风险投资事业所面临的发展机遇。成思危在此次论坛上表示,期望在未来十年内我国能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欧洲的风险投资大国。无论是从宏观经济发展势头、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需要、资本市场的发展前景来看,还是从风险投资业自身的发展态势来看,这一愿望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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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