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财政部下文:中石油中石化二季度成品油进口税先征后退
2008年4月15日,财政部下发财关税200835号文《财政部关于成品油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口的50万吨汽油、100万吨柴油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进口的50万吨汽油、150万吨柴油实行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
具体涉及:中国石油下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属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华南分公司、华北分公司。
评论:该措施对两公司的业绩影响有限:中国石油增加收益0.01元/股,中国石化增加0.0265元/股。
1、中国政府过去几年里一直在削减成品油进口关税,鼓励进口。2008年1月1日起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进口关税税率从2%下调至1%。石脑油进口关税税率从6%大幅度降低到1%。上次下调汽油、航空煤油和柴油进口关税是在2006年11月1日,当时中国政府将成品油的进口税率从5%下调至2%。近两年由于国际油价持续上涨,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在成品油进口环节是承担着政策性亏损的。
2、本次采取进口关税先征后退的办法,可以降低中国石油约17.8亿元增值税,减低中国石化约23亿元增值税。由于金额有限,不能根本解决我国油价倒挂问题,对减少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集团计划外进口成品油所承担的亏损也不会有太大影响,这与两大集团上千亿的利润相比相差甚远。
3、下调进口税率,先证后退对石油企业来说是以税收的形式得到国家补贴,但整体上来说对两大公司的业绩影响很小。以中国石油总股本1830亿股计,每股增加收益0.01元/股,中国石化867亿股计,每股增加0.0265元/股。
作者:第一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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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