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件,就保障原油、成品油市场供应实施财政扶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4月1日起,中央财政对进口原油加工形成的亏损给予适当的补助,补助资金按月预拨和清算。
    二、二季度安排的进口成品油实行增值税全额先征后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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