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存比例由各区县确定 单位缴存部分由市区财政承担
昨天(2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3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确定了“大学生村官”住房公积金缴纳办法。个人缴存比例由各区县确定,单位缴存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
各区县“大学生村官”住房公积金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执行。在文件下发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大学生村官”应先把个人需缴纳的部分进行补缴,然后单位才能为其补缴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缴存比例确定。单位缴存部分所需经费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
根据目前本市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每年核定调整一次。2007年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8%,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额上限按照2006年职工月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比例,2007年度缴存额上限为2166元。
此外,经北京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工作联席会批准,选聘到农村中小学支教的高校毕业生建立住房公积金可按照本通知执行。
对话?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王耕
缴纳比例一般看齐各区县公务员 记者:为什么要给“大学生村官”建立公积金?
王耕:北京第一批“大学生村官”于2005年6月上岗,但两年多来,他们只是缴纳了养老保险等“五险”,并未建立住房公积金。
记者:那这两年多的公积金,该怎么缴纳?
王耕:“大学生村官”公积金制度建立后,单位和个人需补缴此前两年多的公积金。第一批“大学生村官”3年的合同期限已经快到了,如果其个人不愿意缴纳公积金,尚无强制手段。因此,目前政策规定,需要在个人补缴公积金后,单位才为其补缴。此外,由于本市公积金缴纳基数和缴纳比例每年均进行调整,补缴数额按当年本市公布的缴纳基数和缴纳比例为准。
记者:缴纳比例怎么确定?
王耕:各个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范围内确定缴纳比例,一般与当地公务员缴纳比例一致。
记者:今年新上任的“大学生村官”,他们的缴纳基数如何确定?
王耕:本市公积金缴纳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新一批“大学生村官”普遍在6月上岗,因此,其上一年度只工作了一个月。这种情况可参考新职工的缴费方法。按照规定,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照职工本人当月工资计算,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记者刘薇)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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