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
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新华社23日受权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意见》提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制定和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
《意见》提出,要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要鼓励从事特殊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贾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