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浙江省政府集中发布1881家环保失信企业。这些因污染环境受到查处的企业,其失信信息将被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在网上公示3年,企业信誉度随之下调,并将在信贷方面受到影响。
根据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出的通知,该省致力于建立健全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和土地等经济政策,加快完善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上市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电力(热电)行业脱硫成本补偿等制度,把环保信用纳入到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查询系统,作为企业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同时,浙江将严格信贷环保要求,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扩张,探索排污权交易机制,加快建立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实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经营服务性收费,逐步提高工业企业排污收费标准。对超标排污单位,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严格执行加倍收费。
近年来,浙江省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使得环保压力急剧增加,环保需求与滞后的环保治理模式之间的矛盾愈发明显。为突破困局,浙江率先将环保向民间资本开放,引入市场机制,探索“谁治污谁收费”的污染治理新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各企业在交费后,把所要排放的污水直接接到治污企业,由以前的“各自治理”变为现在的“集中治理”。
2006年初,浙江省环保局即向社会公布首批28家环保不良信用企业,以及65家环保信用企业。浙江省开始利用信贷政策手段约束污染企业。
2007年7月,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此后浙江、江苏等20多个省市的环保部门与所在地的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出台了有关“绿色信贷”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
浙江省现行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包括很好、好、一般、差、很差五个等级,依次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进行标示。评价企业名单由各地市环保局按年度确定。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