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洁
天津顺驰事件正在升级。
日前,路劲基建(1098.HK)公开发表声明,坚称公司在收购顺驰的程序上合法,并且引发争议的两家天津公司的所有权归该公司所有。这是自4月8日路劲基建在2007年业绩公告披露其已在香港起诉顺驰原大股东孙宏斌,从而引发争议之后,首次就此事公开表态。
路劲反击“违法说”
无论是路劲方面的声明,还是记者从其他方面得到的信息,无不透露出顺驰天津两家子公司的管理权之争,是整个顺驰事件爆发的导火索。
按照顺驰天津公司总经理杨哲的说法,早在2007年4~5月份,路劲从顺驰B当中挑选了六家有项目土地储备资产优良的公司(其中包括天津顺驰新地和天津顺驰融信公司),以非法的手段转移至顺驰A的名下。随后,在2007年6~7月份,路劲宣布行使顺驰A的约40%的期权,此时的顺驰A包含原顺驰B的六家公司。
杨哲更透露,孙宏斌认为,在路劲合法行使顺驰B期权合同前,路劲无权擅自转让顺驰B中的资产,因此向天津公安机关举报了相关事项,案件已经进入经侦阶段。
但在日前由单伟豹亲自签发的《声明》中,路劲方面表示,集团及其他投资者有关收购以及行使顺驰A、B 认购权的进程,完全按照双方协议的精神以及文件的约定和安排合法实施,并已于2007 年8月完成了法律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亦于2007年8月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进行了公证。
更为重要的是,路劲方面还坚持,集团完成了收购程序后,天津两家子公司(“天津顺驰新地置业有限公司”、“天津顺驰融信置地有限公司”)所有权归路劲控股的地产集团所有,不存在任何争议。
由于相关部门尚未对上述案件作出结论,但杨哲曾表示,无论路劲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路劲已经是顺驰的大股东,公司未来的命运可能很难逆转。
吃力的并购
综合记者从多方得到的信息,当两家顺驰天津子公司的“或已”转让引起孙、单二人不快后,事情开始往决裂的情况发展。
如果说孙宏斌在天津公安机关对路劲的告发,阻止了路劲对天津公司管理权的获取, 当路劲在香港将孙宏斌告上法庭,以其隐瞒顺驰潜在债务和应付款要求赔偿6亿元后,路劲方面已经开始了事实上的反击。
也许只是为了履行上市公司的披露义务,当上述赔偿金额在路劲基建的年报中公布后,舆论一片哗然。因为众所周知,孙宏斌自出让顺驰开始至今,并未从中套现分文。仅存5%左右的股权亦只估值1亿元。
“没有拿到一分钱,倒要赔偿6个亿”,路劲的要求似乎显得咄咄逼人。但是,一位接近路劲的人士介绍,路劲在收购顺驰近两年的时间里,付出了超乎最初想象的金钱和努力。“当初没有内地公司敢接顺驰,只有路劲敢,因为它不太了解行情。”
这位人士介绍,截至目前,路劲在收购顺驰的实际支出上已经超过了33亿元人民币,“在2007年前后,拿33个亿买地开发,最后的收益可能超过了顺驰带来的。”
尽管上述人士亦无法解释路劲的6亿元赔偿金是如何算出来的,但是据他介绍,仅北京一个项目,光延期交房等客户赔偿金就达到了5000万~6000万元。“路劲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只要有合同就都会按合同赔付。”问题在于,很多合同在顺驰公司留底不全。
当然,上述人士也表示,相信很多债务和应付款老孙自己也不清楚。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上述局面?除了这位接近路劲的人士,甚至连杨哲自己也坦言,过度放权是顺驰陨落的根本原因,宽松的人才管理导致了很多人疏于工作责任,甚至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
这也就导致了单伟豹接手顺驰后,由原先打算保留顺驰员工和品牌,到最终大幅度调整并以“路劲”品牌作为替代。
对于顺驰品牌的更替,路劲公司方面则表示,当接手顺驰形成大规模房地产业务后,公司出于品牌形象的考虑,方以“路劲”品牌统一,不仅顺驰,包括原先的隽御地产也已经被取代。
截至目前,路劲方面已经开始对顺驰事件作出正面回应,虽然杨哲曾是孙宏斌的旧部,但其顺驰天津公司总经理的身份表明其不能够代替孙宏斌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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