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忻尚伦
自4月20日《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实施以来,第三例违规事件在深圳中小板案发。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于二级市场抛售
冠福家用(002102)合计1.19%股份。
对此,深交所将对其实施15个交易日的限制交易,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实施进一步的纪律处分。
深交所日前在实时监控中发现,冠福家用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法人股股东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在4月21日至5月6日期间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冠福家用135.96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19%,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据悉,深交所在实时监控中,已多次通过相关会员和营业部,以及上市公司向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提示,在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指导意见》,但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仍然发生违规减持行为,情节较为恶劣。对此,深交所根据《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决定从5月7日至5月27日止,对该证券账户实施15个交易日的限制交易,禁止该账户在上述期间买入和卖出深市全部交易品种。
面对社会各界对
宏达股份(600331)两起违规案例惩处力度较轻的质疑,深交所表示,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进一步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此外,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强调,各会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客户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行为的监控,切实防范违规减持行为的发生。对于未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约束客户交易行为,造成违规减持行为的会员,深交所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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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