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5月6日在山西太原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1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代表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体会,山西、贵州、安徽、黑龙江等地区和单位的代表作了重点发言。
山西: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 打击非法违法开采 山西省是产煤大省,2007年煤炭总产量为6.3亿吨,煤炭产量和出省销量分别占全国的1/4和3/4。
自2005年8月以来,山西省全面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严格安全准入,累计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矿井2059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1亿多吨。煤矿单井生产能力平均提升13万吨/年,安全保障程度明显改善。积极推进和引导大企业集团兼并重组小煤矿。到目前为止,山西省内五大集团和
中煤能源已兼并重组小煤矿100余个,正在协商兼并重组的近200个。山西省在煤炭产量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经各方面的努力,各类煤矿事故逐年减少,百万吨死亡率连续7年递减,由2000年的1.85下降到2007年的0.748,已经连续四年保持在1以下。
山西省严厉打击煤炭的非法违法开采。山西境内露头煤多,煤炭埋藏较浅,非法开采曾经十分猖獗。从2005年9月开始,全省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专项行动。去年临汾"12.5"事故后,省政府出台《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煤炭的通告》,明确"五关闭"、"十整顿",持续保持了打击非法违法煤矿的高压态势。2005年来,累计打掉非法开采的矿点9000多处,对盗采资源的组织者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有效地维护了采矿秩序。
贵州:重点抓煤矿整顿关闭 贵州省十分重视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多次召开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会,研究煤矿关闭方案和措施,对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定期对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整合煤矿办理审批手续一条龙办公机制的通知》,有效加快了贵州省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进度。贵州省政府在黔西南州召开了全省小煤矿整顿关闭瓦斯治理暨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现场会,通过现场参观、学习和经验交流,有力地推进了贵州省煤矿整顿关闭、瓦斯治理以及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贵州省2007年分五期共公告关闭了387个煤矿,完成了全部三个阶段的煤矿关闭任务,共公告关闭煤矿1025个。通过深入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对贵州省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一是贵州省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以及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2007年煤矿事故为407起、死亡554人、百万吨死亡率为4.99,分别比2005年下降21。9%、33.8%和15.4%。二是矿井单井生产能力显著提高。2005年8月末,贵州省煤矿在籍2697个,平均单井产量约为3.9万吨/个,到2007年末,全省煤矿减少为1557个(含新建矿井),平均单井产量提升为7.05万吨/个。三是进一步强化了贵州省煤矿特别是小煤矿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安徽:突出抓好瓦斯防治和综合利用 安徽省始终把遏制瓦斯重特大事故作为煤矿安全重中之重。
从政策上,安徽省制定"十一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划、加快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实施意见和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性措施;"十一五"期间,实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项目84项,总投资75.3亿元;安徽省政府建立了每年5000万元的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瓦斯抽采利用重点工程项目的贴息、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的补助。
从装备上,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2005年以来四大矿业集团瓦斯治理专项费用达到31亿元,共建立了160台套瓦斯抽采系统,抽采能力达到17580立方米/分钟;217套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所属煤矿和90%的小煤矿实现了全省联网。小煤矿普遍加大了安全投入,淘汰更新了不符合规定的设施、装备,实现了双电源、双风机、瓦斯局部抽采和实时监控。
从技术上,进一步加大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推广瓦斯治理新技术、新设备。淮南矿业集团近年来先后引进大中专毕业生2000多人,80%为煤矿主体专业。同时,依托淮南瓦斯治理国家工程中心,联合科研院校,组织国际学术交流,针对安徽两淮矿区的瓦斯治理难题进行技术攻关,推广了一批先进适用的瓦斯治理技术,建立了一批瓦斯抽采利用、综合治理等示范工程。
从措施上,建立健全瓦斯防治和利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瓦斯抽采、瓦斯治理工程、开采保护层、石门揭煤、瓦斯发电等激励和约束机制,采取地面、顶底板、巷帮、顺层钻孔和高抽巷等综合瓦斯抽采方法,以开采保护层、瓦斯预抽为重点,全面开展了区域性瓦斯治理工作。
从利用上,形成了民用燃气为先导,瓦斯发电为支撑的瓦斯综合利用格局,2007年全省煤矿瓦斯抽采量、利用量分别为3.76亿立方米和6121万立方米,比2003年增长85.3%和128.3%,两淮矿区瓦斯发电总装机容量已达48兆瓦。通过上述措施,全省国有重点煤矿瓦斯超限次数由2004年的近3000次减少到2007年的338次,降幅近89%,不少矿井实现了零超限,使安全、经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
黑龙江:突出监管体制建设和狠抓安全基础管理 黑龙江省突出抓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要求,黑龙江省进一步明确了煤矿安全监管职能,强化了各级政府安全监管力量。将地方煤矿日常安全监管职责移交各级安监部门,全省9个产煤市(地)、38个产煤县(市、区)政府都设立了一名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部建立了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为加大监管和协调力度,部分产煤市为安监局增加了副处级非领导职数,安监局长兼任政府副秘书长。建立了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并在重点产煤地区规划建设5个省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和1个矿山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在龙煤集团推行了安全监管与效益脱钩、与安全挂钩的"监管分离"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的新体制、新机制。黑龙江省政府出台《黑龙江省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突出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功夫用在日常的监管和预防上。在地方煤矿全部实行"驻矿专盯"制度,全省共派驻安全监管员1368人,强化了煤矿安全日常监管。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坚持每季通报一次煤矿安全监管、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下井检查和带班情况,对查出的未执行下井带班制度人员,第1次警告、第2次撤职。
黑龙江省狠抓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规范下发《黑龙江省小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建立了考核验收机制。组建了以煤矿为主的安全生产专家组,定期深入矿区,指导煤矿企业完善基础管理。制定下发《黑龙江省煤矿重大隐患分级监管办法》,建立煤矿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扎实推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高效矿井建设,逐步提升了矿井本质安全水平。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也在座谈会上分别作了抓好煤炭企业整合技改和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汇报发言;内蒙古、山东、河南、陕西四省(区)在会上作了书面交流。 (来源:安监总局网站)
(责任编辑: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