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7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7日透露,已经对四川
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两家股东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立案稽查,这是“大小非”新规出台以来首例“大小非”股东违规抛售案件。
这两家被立案稽查的宏达股份股东分别为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绵阳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有关部门表示,目前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正在进行调查,但是没有透露更多细节。
根据证监会4月2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然而,在4月29日的日常监控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现宏达股份的上述两个“大小非”股东账户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大量减持,当日减持数量占宏达股份总股本的比例分别达到1.46%和1.35%。
上证所当晚对这两名“大小非”股东的违规减持行为进行公开谴责,对其股东账户进行限制交易处罚,4月30日起一个月内限制这两个账户在宏达股份上的卖出交易。
宏达股份是一家主要从事冶金、化工、矿山开采等业务的公司。这只股票于去年9月27日因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在今年4月21日复牌后出现连续跌停,股价已从停牌前的80.2元下跌至目前的40元左右。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宏达股份两股东违规减持一事,待相关部门查清事实后,行政处罚委再决定采取什么样的处罚措施。
业内人士建议,严肃处理违规减持股东,以维护法规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深圳证券交易所昨日(6日)发布的公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冠福家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法人股的股东”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4月21日至5月6日期间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冠福家用解除限售存量股份135.96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19%。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新华网深圳5月7日电(记者何广怀)深交所6日晚发出公告说,从5月7日至5月27日止,将对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实施15个交易日的限制交易,期内禁止该账户买入和卖出深市全部交易品种,并根据有关规定将对该公司作进一步的纪律处分,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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