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断有市民拨打法制日报热线电话对昆明米线涨价提出个人意见和看法。此间法律界人士更是就此事件向记者表示:政府有权实行价格干预。
5月5日,昆明一市民称位于北京路滇池电影院斜对面的建新园,在五一劳动节期间突然涨价,8元的过桥米线涨到12元,涨价幅度达50%。
“过桥米线”起源于云南,据说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经过历代滇味厨师不断改进创新,“过桥米线”声誉日著,享誉海内外,成为滇南的一道著名小吃。记者对昆明桥香园、建新园、福华园等米线名店调查后,发现名店因涨价营业额下滑,普通米线店不涨价生意火爆。
众多市民对米线涨价产生质疑:“几家店一起涨价,是不是商量好的?我看很有"垄断"的嫌疑,我们的感觉就是店大欺客!企业自主定价就没有人管吗?是不是想涨多少就涨多少?他们这种说涨就涨的态度也太霸道了!希望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昆明有民表示:米线对于昆明人来说,实在是太重要太重要了。
米线为什么涨价,是不是打着“样样都在涨”的幌子?一位米线店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加盟店,不是分店,价格当然不一样。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律师伍开国表示,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利益,也应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行业协会更要加强自律,强化管理,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物价稳定。“如果出现了价格"垄断联盟",政府部门应该进行调查处理。”
伍开国证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2008年1月修订出台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及《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等,政府有权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将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他认为,对于民意呼声,政府的调控应遵循经济规律。如商品涨价在正常的幅度内,原因合情合理,政府就不能仅因民意而实行强制性定价。同时,在政府发挥职能作用的过程中,要防止行政干预冒充宏观调控。“政府为民众谋福利,不仅需要善良的动机,更需要丰富的智慧和高超的技巧。”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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