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再次对高校扩建有可能造成的财务风险筑上“防火墙”。
浙江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称,该省决定对省属高校、直属单位已立项施工招标项目实行推出前确认制度,以“有效控制省属高校、单位的债务总额,防范财务风险”。
通知称,该省中高校或直属单位中凡审批部门已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在施工招标推出前,各业主单位须向浙江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额度、资金来源、高校负债及造价控制措施等情况,经该厅确认同意后,学校方可进行施工招标工作。
通知还规定,通知下发前已完成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的建设项目,须在正式开工前向该厅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此前,浙江省省长吕祖善也曾公开“怒批”一些高校和中小学校的校舍“豪华风”,称目前该省基础教育欠债额数以10亿计,省属高校欠银行的债务更高达百亿元,因此,学校在建设上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把钱花在刀刃上,财政应该起到调节作用。
高校举债之风始于2000年,彼时,各高等学校利用银行贷款、财政补助、土地置换、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投资等办法,实现了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但也出现了高校负债规模偏大,财务风险控制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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