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2日收到福建省人民政府有关批复文件,同意福泉、泉厦高速公路扩建项目作为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进行建设和经营,扩建后收费年限25年,分别自福泉、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全路段建成通车之日起计算。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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