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3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8年5月12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45050985股,占总股本的30.5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下称:中泰信托)、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信贷资产回购合同欠款纠纷两案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北京高院将中泰信托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367230股及限售流通股13213260股,共计20580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7%)冻结,冻结期限为两年(自2008年5月12日至2010年5月11日),本次冻结包括孳息。
    截止公告日,中泰信托所持公司股份共被冻结44580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6%),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67230股。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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