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盛义 靳军 成都报道
“地震中树脂厂的处境太凶险了,稍有差错,后果不堪设想!”
金路集团(000510)副总裁肖英至今仍然无法从“5?12”地震当时紧张的状态中解脱出来。
金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四川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地处震区的四川德阳市罗江县,毗邻的绵竹和什邡在这次地震灾害中损失惨重。
截至5月19日,罗江县倒塌房屋8万多间,部分水、电、气、通信等设施严重受损。
作为金路集团的主体企业,四川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聚氯乙烯树脂(PVC)和烧碱等,生产过程要求高温、高压,伴随有多种剧毒或易燃的产品或中间体如液氯、氯乙烯(单体)、液氨、烧碱、H2等。生产过程中任何的停电、震动等条件都可能引发设备压力陡增,引起爆炸和有毒物质泄漏,从而造成难以想像的人员伤亡。
据肖英回忆,5月12日地震发生时,生产设备剧烈震动。一旦发生事故,泄漏出来的有毒物质如液氯等发生扩散,不但公司的员工将全部遇难,更严重的是将危及罗江县二十余万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场的公司领导当即决定,首先按照应急程序将正在运行的设备强制停止下来。而这个过程就持续了将近5个小时。
然而,巨大的威胁仍然没有解除。“如果不能将设备运行中残存的未处理有毒中间体转化为产品,一旦余震袭来,仍然面临很大的危险。”肖英表示,“一定要尽快将设备中残存的中间体生产为最终产品。”在公司领导和800余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在设备停止运行后24个小时,在不断袭来的余震中,实现了最终设备残存产品生产的完成。在此期间,公司各环节同时组织厂房、设备等的安全排查,终于将一场巨大的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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