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迅速反应,积极研究相关的金融问题,紧急出台针对灾区的特殊金融政策。目前灾区金融运行稳定。
核实账户信息 央行、银监会19日下发的通知特别要求各金融机构,实时跟踪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罹难和失踪人员名单,严格确认客户身份信息,并及时核对其与本行相关债权债务基本信息,耐心妥善地处理好其家属和直接相关人员的查询核实工作。
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近日联合制订的“5?12”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也为罹难群众的身份辨认提供了便利。意见要求公安、卫生部门根据灾区实际情况,尽力对遗体进行编号、记录、拍照、提取可供DNA检验的检材。
央行要求灾区各金融机构千方百计做好资金调度,采取灵活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方便提取存款。对于有效存款凭证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现金。
加大贷款力度 地震发生后第二天,央行就决定对受灾严重的四川、甘肃两省分别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33亿元和22亿元,集中用于解决辖内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支付头寸和流动性需求,支持及时增加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信贷投入。
同时,央行决定受灾严重的成都、绵阳等6市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此前,为继续收缩流动性,央行曾宣布,从5月20日起,全国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上调0.5个百分点。
此外,央行、银监会19日下发的通知强调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的信贷工作。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保证抗震救灾急需物资生产与流通的信贷需求,并从信贷总量、信贷资金和授信审查等多方面优先支持灾区重建。
便利救灾款拨付 央行于地震发生当日就紧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全力维护支付系统、国库系统的正常运行。
为确保救灾款项及时划拨,央行决定17日、18日(周六、周日)大、小额支付系统不停机,保持支付系统持续运行。仅18日当天,支付系统处理业务6.5万笔,金额29.43亿元。其中,成都清算分中心共处理业务金额24.15亿元。
地震发生后,国家金库总库、各级省分库已先后开通救灾资金划拨“绿色通道”,目前国库业务系统运行正常。13日至20日,国家金库总库累计向灾区拨付救灾款66.24亿元,各分库累计拨付88.34亿元,为全国赈灾救灾款项顺利拨付到灾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