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2日讯 记者牛娟娟报道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银监会要求,积极做好灾区金融服务和救灾及恢复重建贷款发放工作,截至5月21日,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向四川灾区发放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贷款65.02219亿元,较19日增加27.174207亿元。
其中,
工商银行新增9.7446亿元,农业银行新增4.3660亿元,
中国银行新增6亿元,
建设银行增加1.04亿元,
兴业银行增加2亿元,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新增2.5亿元,光大银行新增1.286835亿元,农村信用社增加2375.82万元。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与四川受灾地区签订授信协议总额826.6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已向总行提出申请,拟向四川受灾地区提供260亿元额度的灾后重建贷款,以及不低于10亿元的抗震救灾应急贷款。工行将向灾区提供约200亿元的综合授信。建设银行将安排救灾贷款3.6亿元,主要用于蓉生药业、生研所等机构药品生产及都汶高速公路建设。农行四川省分行拟与成都市签订200亿元授信协议,支持受灾严重的都江堰、崇州、彭州等地恢复生产;拟向绵阳科技城授信100亿元,支持绵阳灾区重建。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已向成都市交通投资公司、成都市农业投资公司、成都市小城镇建设投资公司等企业专项授信53亿元,用于解决对受灾群众生活、公共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恢复等灾后重建的资金需要。
(责任编辑:贾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