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3日专电(周丹丹、孙玉波)为规范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的建设,妥善安排受灾群众临时住所,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并印发《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在建设规划选址方面,导则提出,选址应考虑灾后重建规划要求,不占用近期建设用地,并能够避险防灾、及时疏散。
应避开地震断裂带、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影响的地段;避开水源保护区、濒险水库下游地段;尽量避开风口,选择向阳、通风良好的开阔地带;避开现状危房影响范围;避免改变原有场地自然排水体系;优先选择靠近原有居住区和经鉴定后可利用公共设施较多的地段;不应占压地下管线;不应影响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修复和保护。
在安置房布局方面,导则要求,安置住房宜集中建设,每处规模不宜少于50套,成组团布置。安置住房宜采用行列式布置,拼接长度根据场地条件以4-10个开间为宜;安置住房行间距以4m-5m为宜,消防通道宽度应大于4m;公用卫生间与安置住房应留有必要的卫生距离,宜设置在下风位;每50套住房作为一个防火单元,公共服务设施作为单独防火单元,配备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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