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被称为众灾之首,地震后必然涉及大量无主财产的处理。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地震后无主财产的处理,把无主财产的处理纳入法定程序。
地震后无主财产的主要种类
1.震灾后无人认领的财产
地震发生之后,会抢救出大量的财产,包括现金和其他财产。有的财产会被认领,但也有大量的财产因无人认领成为无主财产。
2.各类金融机构的存款
地震之后,因震灾而死亡的人口会有数目不菲的存款。这部分存款可能没有第三者知晓,可能知晓存款的利害关系人都已不在人世,自然就会成为无主存款。
3.证券账户上的股票
在近两年的牛市过程中,不少人把钱投向了股市,从某种程度上说“全民皆股”也不过分。因震灾而突然死亡后,这部分人的股票如果无第三者知晓或第三者与这些股票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就会存在一种无人料理的状态,成为无主财产。
4.保险利益所得
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近年不少人为自己的财产或人身投保了大量的财产和人身保险,投保人或受益人因震灾而突然死亡后,这部分人财产也就会存在一种无人料理的状态,成为无主财产。
5.各类经济实体中的股权
由于权利主体的灭失,权利主体在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中的权利可能会因为无人继承或继承人不知晓这部分权利而成为无主财产,使该经济实体中的其他幸存者不当占有这部分利益。
无主财产处理方式
针对地震灾害中无主财产性质不同可以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发布招领公告
从《物权法》的规定来看,针对在地震中所拾得遗失物等无人认领财产,可采取发布招领公告来进行处理。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当然,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2.启动司法程序,认定财产无主
对于上述2至5类财产,可以启动司法程序,来认定财产无主。
(素人)
《市场报》 (2008-05-28 第09版)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