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胡俊华发自上海
昨日路透社报道称,中国银监会发文叫停商业银行融资性信托担保业务。建行总行的新闻发言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采访时证实了文件的真实性,表示文件应该已发至银行高层或业务部门。
目前与银行有关的融资性信托分两种情况,一是由信托公司发行、银行单纯担保,第二种是双方合作共同发起。第一种情况下,商业银行要承担项目可能失败的担保责任。
担保业务利润风险并存
据知名评级机构穆迪最新报告显示,国内房地产业普遍资金“饥渴”。房产商从银行直接贷款不易,转向信托公司的不在少数。融资性信托分两种情况,一是由信托公司发行、银行单纯担保,第二种是双方合作共同发起。在第一种情况下,银行虽然有不菲的担保收入,但如果融资项目出现了风险,商业银行要承担担保责任。另外,银行的担保客观上促进了房地产信托产品的发行,难免与房产紧缩政策背道而驰。
事实上,银监会在2007年11月便出台类似禁令,原则上禁止商业银行为融资性项目做担保。昨日路透社报道称,中国银监会发文叫停商业银行融资性信托担保业务,可以看做是银监会更加严格的措施。建行总行的新闻发言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采访时说,银监会的文件应该已发至银行高层或业务部门,但他本人并未收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信托公司高层称,如果该禁令起效,那银行会损失部分中间业务收入,因为融资性信托可以为银行提供较高的利润贡献度;对信托公司来说,损失的只是规模效应,由于信托公司在该业务中只能拿利润的小头,因此损失相对较小。
银行借道信托变相放贷
该高管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有些商业银行不单为融资性信托做担保,而且参与发行。银行首先与客户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再与信托公司签订协议,将客户的存款通过信托产品放给需要资金的项目。通过这种形式,银行可以不占用信贷额度,同时满足资金需求方的需要。
据记者了解,2007年类似的信托计划一共发行了286款。在下半年银行面临调控压力日益增大的情况下,这类信托计划发行也呈增长态势,2007年6月这类信托只有20款,7月则一下子增加到38款,12月达到年内峰值40款。
某信托研究机构专家称,这类融资性信托是商业银行利用监管真空,达到变相放贷的目的,肯定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不排除以后会有针对性措施出台。
(责任编辑:贾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