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下月施行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公布,《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处分办法》共24条,对应受处分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及其处分等作了明确规定。
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处分办法》的重要意义。要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加强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袒护土地违法违纪行为的现象。要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切实保护耕地,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把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和查找土地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土地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从事土地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公务员认真学习《处分办法》,严格约束自己的行政行为。要加强协调配合和监督检查,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认真执行《处分办法》的各项规定;要加强公务员管理,促进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处分办法》的施行为契机,切实加强土地管理,严格土地执法。要制定专项培训计划,使有关人员真正把握《处分办法》的精神实质,系统掌握各项规定,确保执法的统一性、准确性和严肃性。要加强与任免机关、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沟通与配合,提高执法效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处分办法》的监督检查。要依法履行职责,坚决完成时代赋予的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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