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关联方鼎天电子产业有限公司(下称:鼎天电子)和光大银行借款担保纠纷案,已经法院判决鼎天电子向光大银行偿还800万元本金及利息,由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鉴于公司目前无偿还能力,经公司大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恒康发展)与光大银行成都分行(下称:成都分行)协商,愿意代公司偿还该笔债务本金及利息,并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相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对以上债务予以豁免。成都分行同意由恒康发展代偿该案债务。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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