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财经-搜狐网站
财经中心 > 国内财经

广州地税公布今年第一期“非正常户”名单

  292户地税登记证被宣布失效

  时报讯 (记者 童丹 通讯员 卓银玲) 近日,广州地税公布了今年第一期《非正常户地方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截止2008年3月30日,全市有292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务登记证件被公告失效,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纳税人可登录广州地税网站(www.gzds.gov.cn)的“红黑榜”栏目查阅。

  据了解,“非正常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并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自被认定之日起,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并在办税服务场所、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公告主要内容有: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注册地址、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广州地税表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如果有欠税的,税务部门仍将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对失踪后又想继续生产经营的“非正常户”,应当先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并携带原税务登记证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缴回已被宣布失效的税务登记证件,并由登记机关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转为“正常户”。对不再继续生产经营的“非正常户”,必须按规定向原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责任编辑:贾海滨)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