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卢肖红 发自深圳
昨日,*ST宝龙(600988,SH)刊登获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带星”一年多的*ST宝龙终可“摘星”,2007年债务收益包括了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昱顺公司约4152万元债权受让和大股东杨龙江4600万的无偿捐赠,而多方的无偿捐赠令ST宝龙的去向悬疑备受关注。
疑云一:
昱顺公司无故受让债权约2237万元
据*ST宝龙公告披露,公司2007年来源于关联方捐赠利得和债务重组收益共计9210.0156万元。其中,4152万元债务收益由三部分组成,第三方广州昱顺专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受让公司部分债权,形成收益约2237.901万元。
其次,与债权银行达成和解,通过偿还部分欠款后,获得利息豁免,形成收益1891.135万元,宝龙公司关联方豁免债务480.978万元。
据公告显示,*ST宝龙于2007年11月16日与昱顺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宝龙公司将原值约为1562.165万元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准备后的账面净值为169.8896万元)及原值为2100.0851万元的其他应收款 (账面净值为12,544,588.88元)、原值为4,895,818.99元的预付账款转让给昱顺公司。昱顺公司同意按照债权的账面原值4151.832万元受让债权。
本次转让宝龙公司聘请的律师认为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宝龙公司并于2007年12月21全数收到债权转让款。这次的转让,宝龙公司形成债权转让收益22,379,016.62元,会计核算上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据悉,ST宝龙2007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止报告末期,并没有证据表明广州昱顺专用汽车销售公司与ST宝龙存在关联方关系。
疑云二:
实际控制人杨龙江无偿捐赠4600万元
2007年12月,广州宝丰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宝龙公司及杨龙江签订 《无偿提供资金协议》。协议约定,宝丰公司在杨龙江的协助下向宝龙公司无偿提供不少于3000万元的资金。且在宝龙公司需要的情况下,对因宝丰公司根据协议无偿提供的资金所形成的宝龙公司对宝丰公司的全部债务予以豁免。
协议签订后,宝丰公司于2007年12月向宝龙公司累计汇入资金4600万元。且宝丰公司及杨龙江已分别对宝龙公司作出承诺,所提供的4600万元资金无偿赠予宝龙公司。对该项收益,宝龙公司在会计核算上已计入2007年度营业外收入。
据悉,宝丰控股人仍为杨龙江。
“ST宝龙的债务重组方式确实少见。一般债务重组后,控股人都会发生变更,但是ST宝龙却是大股东拿钱自己填窟窿。他还表示,ST宝龙的累计亏损为4个亿,就算此次债务重组后,近一两年内都很难分配红利。”西南证券分析师张刚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杨龙江是否真的只为“保壳”如此大手笔?记者致电ST宝龙,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不在,无法给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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