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在即,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近期均对粽子产品的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据了解,省质监局此次共抽查了省内企业生产销售的39批次粽子产品,合格30批次,批次合格率为76.9%。但如果扣除标签因素,实物质量批次合格率则达到92.3%,较去年同期提高了5个百分点。
省质监局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酸价不合格。酸价是含油脂食品氧化酸败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反映粽子中油脂氧化、水解酸败的程度,直接影响粽子的品质。
在此次抽查中,广州酒家企业集团利口福(番禺)有限公司、肇庆市肇城食品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合口味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
国家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42家企业生产的235种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7.4%。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大肠菌群不合格、个别产品超范围使用甜蜜素、个别产品粽叶中铜含量超过标准要求。“质量较差的产品”有:长春迪莉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迪莉娅”牌粽子和上海老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周赤豆粽。
省质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2007年国家已将粽子列入QS认证实施范围,有独立包装的品牌粽子都带有QS标志,市民在购买速冻粽子时,可看粽子上是否带有QS标志,注意了解粽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记者陈清浩通讯员 粤质宣)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