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6日电(记者徐博)记者6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全国质监系统将向帐篷和活动板房两类产品生产企业派出质量监督服务员,为过渡安置房、救灾帐篷把关。
6月4日至5日,质检总局在广东、上海分两个片区紧急召开过渡安置房、救灾帐篷质量监督服务现场会,要求凡是有这两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省局迅速摸清情况,由省局组织企业所在地的地市局派出监督员,做好服务、指导、监督工作。
会议要求派出的监督员帮助企业严把原材料进厂关,严防劣质原材料进厂;同时要求企业建立进货台账和生产流程的电子信息档案,实现可追溯。
质检总局要求监督员帮助和指导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按照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运行,严格按照民政部和生产企业签订的质量合同进行把关。
同时,监督员要严把出厂检验关。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检验,没有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出厂。着力抓好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强度、防渗性、阻爆性4个重点项目的检验,确保质量安全。
质检总局强调将对偷工减料、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特别是要重点查处和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原材料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严格执法,从严惩处。
此外,质检系统将为灾后重建的建材产品开辟生产许可绿色通道:对灾区生产钢筋(热、冷)、水泥、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防水卷材、建筑外窗、电线电缆等七类建材产品的企业,其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一律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
质检系统对灾区这七类产品生产企业办证将实行“四优先”原则,即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检验、优先发证,对灾区新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七类产品生产企业免收检验、审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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