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0日电《香港商报》6月10日发表评论文章说,香港的家族企业仍未进入专业化管理,在人事上倾向任人唯亲,有“父业子当承”的传统,结果是管理欠缺专业,更有机会让家族成员为了争夺家产而争拗。随着企业管治意识日益提高,投资者对企业的各项要求越来越重视,加上香港家族企业亦已慢慢进入第三代,专业化管理日见雏形,长远来说,笔者对香港的企业管治水平是乐观的。
文章摘录如下:
近年来,企业管治成为国际市场上的热门课题,令人相当关注。在2001年年底,美国最大的能源贸易公司安隆(Enron)被揭发做假帐,轰动国际。其后,美国的Worldcom、Xerox、Tyco等都传出企业管治失当的消息。在面对全球化的竞争下,良好的企业管治对于香港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加强企业管治成为香港的首要任务。要加强企业管治,就必先要了解现行企业管治的情况及指出现行企业管治的最大问题,而香港最近令人讨论的企业管治问题莫过于家族企业。
大部分东南亚国家的企业管治质素都未如理想,原因是这些国家的法律制度及会计制度并不完善、公司透明度不足,企业的治理水平较低。不同国家的经济状况对于企业管治质素亦有一定的影响,就右表数据所得,以下几项因素对于企业管治的模式及质素有着直接影响,其中包括:一、国家中家庭式操纵企业的百分比;二、商业环境透明度;三、贪污指数;四、自愿公开消息指数。
在东南亚,新加坡与香港的企业管治质素算数一数二。两地都采取普通法为基本法则,有完善及独立的司法制度、国际性的会计制度、良好的道德标准,贪污比例也都较低,因此在东南亚居重要的领导地位。在亚洲区的企业管治排名当中,香港排名为第二位,仅次于新加坡,质素在亚洲区尚算不俗,但若与全球金融中心(如伦敦及纽约等)比较,香港的企业管治仍有很多漏洞,实在较为逊色,尤其在规则执行和家族企业的管治上,香港和欧美更存在相当差距。
在有关企业管治的规则当中,《上市条例》及《最佳常规》都是联交所与发行人及公司董事之间的一种契约,这三方都受到契约的约束。但由于股东并不属于合约的任何一方,所以当上市公司违反规则时,股东并无任何权力控告上市公司。而在契约的约束力下,要惩罚违规上市公司便有赖港交所。但由于港交所在企业管治上的执行较为宽松,股东对港交所未能适当地严厉执行规则亦无控告权力。因此,这些不具法律效力的条例及常规就如形同虚设,不时有“个别事件”出现。
除了企业管治的法规执行问题外,家族企业的治理水平也是近来惹人关注的课题。与欧美国家一样,香港家族企业占上市公司的大部分,但和欧美不一样的是,欧美国家尽管家族企业不少,但家族成员每每很少直接参与公司的营运,反而乐于担当被动大股东的角色,即平时仗赖专业管理人员的帮忙,去管理和经营公司,自己只按时收取丰厚的股息。香港的家族企业仍未进入专业化管理,在人事上倾向任人唯亲,有“父业子当承”的传统,结果是管理欠缺专业,更有机会让家族成员为了争夺家产而争拗。
要解决这两个问题,笔者以为不能单靠立法,而应视企业管治为一种文化改变。随着企业管治意识日益提高,投资者对企业的各项要求越来越重视,加上香港家族企业亦已慢慢进入第三代,专业化管理日见雏形,长远来说,笔者对香港的企业管治水平是乐观的。(苏伟文)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