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视频网站“六间房”涉嫌盗播一部以奥运为主题的电视连续剧的案件,涉嫌盗播的不止“六间房”一家,卷入其中的还有“酷6”、“优酷”、“我乐”和“飞视”等另外四家视频网站。在前两个月举行的2008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上,国家版权局有关人士透露,今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将较往年提前启动,于6月份开始,持续的时间也会更长,视频网站将成为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
五视频网站成被告 北京广电伟业影视文化中心代理人告诉记者,他们拍摄的一部奥运主题电视剧尚未首播就被国内多个知名视频网站盗播,“给出品方造成重大损失”。为此,该剧出品方以涉嫌盗播将“酷6”、“优酷”、“我乐”、“六间房”和“飞视”等5家国内知名的视频网站告上法庭,共索赔340万元。不过,上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的被告只有“六间房”。“视频内容是网友自行上传的。”被告“六间房”网站称,他们只是提供视频播放服务,如果涉嫌侵权应由网友承担责任,网站不构成侵权。对于原告提出的68万元的索赔数额,“六间房”表示,在接到原告的反映后,他们已经删除了相关的视频内容,已经尽到了网站的义务,而且该视频在存在时点击率也并不高,原告的经济损失是多方面造成的,与网站并无关系。
由于该剧是原告与其他单位合作拍摄的,庭上被告对原告能否独立起诉提出质疑,法庭因此休庭,将择日再审。
网络版权监管平台本月运行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版权处处长赵秀玲透露,国家版权局正在建设的互联网网络版权监管平台将于本月试运行。届时知识产权部门和执法部门将可通过这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更有效地打击网络侵权,保护知识产权。
对于“六间房”辩称是“网友自行上传”,监管部门也表示,如何区分“真假用户”呢?现在这一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据了解,此次新启用的技术平台已经智能化,可对各网络服务提供商进行实时智能监管,第一时间发现侵权,而且相关信息可在不同地域的执法部门间实现共享。
而据今年1月31日起实施、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明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未采取版权保护措施的,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可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另外,目前我国处罚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依据还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关于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按照规定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可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没收用于传播侵权作品的工具;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法律人士表示,针对目前视频网站中出现的盗版行为,版权局是比广电总局更“对口”的监管部门。
相关案例 今年4月下旬,北京西城区、东城区、朝阳区法院曾集中宣判了10家网吧侵权案,当时被诉的北京网游驿站、鑫苹果等10家公司因未经授权在局域网上传播《集结号》、《心中有鬼》和《可可西里》等电影,侵犯了电影版权及相关权利拥有者华谊兄弟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判赔偿6000元至2.3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法院同时强调,电影公司起诉网站网吧侵权已成知识产权审判新热点,网站网吧对其播放影视作品有“主动审查”责任。
据悉,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去年以涉嫌盗版使用、传播其独家拥有网络版权的电影、电视剧为由将200多家网吧告上了法庭。今年3月,再次因同类侵权事件起诉了大约200家网吧。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