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8年6月7日公告了《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08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为了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书",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金额
在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拥有融资能力的前提下,向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每个会计年度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金,用于项目开发、流动资金及日常经营。
二、关联交易价格(利率)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占用资金期间的利率,公司同意按照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支付给银行的利率计算并支付。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按到期未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一的比例向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三、有关承诺
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其自身具有融资能力的前提下,其拥有的资金将优先提供给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使用;公司同时承诺:公司将逐渐减少向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额度,并在自身主营业务现金流充裕或融资条件成熟、且拥有资金能够满足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时,不再向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特此公告!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
SST新智 公告编号: 临2008-046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08 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会期半天);
2、股权登记日:2008 年6月24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三新公路207号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8 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08年6月修订)的议案
2、审议《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8年6月修订)的议案
3、审议《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规则》的议案
4、审议《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5、审议《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7、审议《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8、审议《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审议《二??七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2、审议《二??七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3、审议《二??七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4、审议《二??七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5、审议《二??七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在会议召开前2天进行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
4、现场登记时间:2008年6月27日上午9:00-9:30。
5、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三新公路207号。
四、其它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金鑫、李元
3、联系电话:021-62376199
传真:021-62376089
4、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中心3楼L座
邮编:200336
五、具体行车路线(人民广场出发):
人民广场→沪闵高架→沪杭高速→A30郊环(新农方向)→李塔汇出口下高速→塔闵路左转→塔闵路三新公路右转→公司会场。
人民广场→延安路高架(虹桥机场方向)→A9高速→A30郊环(新农方向)→李塔汇出口下高速→塔闵路左转→塔闵路三新公路右转→公司会场。
人民广场→沪闵高架→沪杭高速→石湖荡出口→石湖荡镇→塔闵路→塔闵路三新公路左转→公司会场。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件2:股东登记表
截至2008年6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新智科技(600503)股票,现登记参加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日期: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SST新智 公告编号: 临2008-047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8年6月7日公告的《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项议案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张军,委员:王伟林,曾志锋,张维宾,陈伟恕。
更正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陈伟恕,委员:王伟林,曾志锋,张维宾,张军。
特此公告!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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