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金融合作再次迈开大步。6月16日,本报记者从深圳市金融办获悉,深圳金融发展委员会即将成立。
“这个委员会,主要是统筹金融发展促进工作。”深圳市金融办一位人士表示。
与此同时,本报记者还了解到,深圳正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扩大深港两地企业小额贸易人民币结算额度,尝试允许香港和深圳居民在两地间有限度地汇出和汇入人民币,推动深港共建人民币离岸中心;并要推动深港两地证券交易所开展合作,探讨建立两地证券交易所会员互认机制,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融合,吸引更多的香港金融机构营运总部落户深圳。
“未来几年深圳金融业占GDP比重将有可能提高到12%乃至15%。”深圳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本月初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让深圳市金融办精神一振。
深圳金融界人士认为,这与当下深圳金融业经受的压力有关。“几年前,深圳和上海还可以看成是对等、并列的全国性金融中心城市,但目前中国金融服务业中心有向北方迁移的趋势,就是从深圳,去上海,过天津,至北京。”深圳一位证券从业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深圳必须重新整合定位自身优势以饰演属于自己的角色。
《条例》的出台以及施行,其背后具有深圳出招应对建立区域乃至全国“金融中心”危机之举。
《条例》显示,深圳要把金融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以多层次资本市场为核心,以深港金融合作为纽带,巩固提升深圳金融中心城市地位,使深圳成为港深大都会国际金融中心有机组成部分,重点突出投融资、财富管理和金融创新功能。同时“依托毗邻香港的优势,加快深港金融体系的融合,推进金融产业的特色化和品牌化,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发展产业金融中心、金融创新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配套服务中心。”
作为《条例》亮点之一,“加强深港两地在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合作,探索共同设立石油等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所”,成为深港各界竞相关注的焦点。
观察人士认为,包括深港金融合作在内的深港合作现仍处起步阶段。中银香港近期发表的研究报告也表示了类似的观点:深港金融合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下一步应将深港作为人民币走向完全开放的试验场、在河套区建立深港创业板市场、深港联合建立石油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及碳排放交易所。
对此,深圳金融办主任李林表示,深港金融合作所涉及的政策问题仍需要中央和各部委的支持,并要深港两地共同努力解决。如深圳基金公司到港设分公司就需要证监会等部委批准。李林认为,深港共建人民币离岸市场也是双方的天然优势,对双方也是十分有利的事。
对于深港交易所未来可能的合并,包括未来两地创业板的合并,深交所有关人士表示,深交所乐见与港交所加深合作,两地可在产品开发、技术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相信未来两地创业板的相互合并仍是国家层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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