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以与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下称:出版局)签订的《合作项目协议书》为原则,于2008年6月18日与出版局直属单位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下称:乙方)签订《北京外文印务有限公司(下称:印务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合资设立的印务公司初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510万元,占51%股份;乙方下属企业北京外文印刷厂改制后,将以其现有可用设备按评估值转入印务公司,公司按出资比例相应调整增资。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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