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参股组建新昌南炼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225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5%。
    二、同意对公司下属的制氧厂(截止2008年4月30日的帐面净资产为18393万元,另土地现估价1800万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范围内所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公司拟以制氧厂10%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共同组建气体公司,并对气体公司出让制氧厂90%的净资产。
    三、同意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长力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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